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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技术和管理规范公布

发布日期:2017-07-31

2017年07月30日10:26 中国青年报
       中青在线北京7月30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亦君)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有了基本技术规范和基本管理规范。
        今天上午,民政部通过官网公布了《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和管理规范)两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将从8月1日起实施。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8月底《慈善法》实施前夕,民政部根据慈善法的相关授权规定,公开遴选了首批13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平台指定后,依据《慈善法》及配套规章《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办法》、《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开展了日常监管,建立了信息平台的定期报告制度,畅通慈善组织、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的渠道,接受了相关投诉举报并依法查处,推动了互联网慈善募捐规范运行。
       但是,平台被指定后如何开展日常工作、民政部门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缺乏详细的可操作性规程,为此,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启动了两项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近一年时间内,向中央网信办、民政标准化专家、慈善领域专家、首批13家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部分慈善组织征求意见,今年6月通过民政部官网、中国社会组织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征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意见,通过开门制定标准的方式,明确量化指标,细化操作流程,取得各方认同,推动制度落地,确保标准作为“技术法规”的权威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技术规范规定了平台在性能、功能、安全、运维等方面的基本技术要求,适用于申报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设计、开发、改造,以及遴选指定、日常运维。
      主要由基本要求(涉及合规性、响应性、稳定性、扩展性、数据接口、日志记录6项指标)、功能开发要求(涉及基础功能、公开募捐活动管理、后台管理3项功能)、安全要求(涉及物理安全、软硬件安全、数据安全、安全事故及响应4项安全)、运行维护要求四部分内容构成。
      管理规范主要由平台指定(涉及平台申报、平台评审、平台承诺3项流程)、平台运行(涉及对象选择、信息展示、信息管理、资金管理、风险管理、对捐赠人慈善组织的服务、隐私保护、公益性和行业责任8项规程)、平台监管(涉及评价、社会监督、退出3项机制)三部分内容构成。
       两项行业标准立足《慈善法》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办法》、《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细化落实,用技术的语言、操作指南式的表述,进行规范条款、数字指标、办事流程、风险应对的系统设置,便于社会接受、各方领会,同时让平台有章可循、共同遵守,获得共同使用、反复使用的效果。
      两项行业标准明确,只有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有资格发起互联网募捐,其他组织、个人以及平台本身没有发起互联网募捐的资格。平台为公募慈善组织发布公开募捐信息,应在页面显著位置上公布慈善组织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联系方式等募捐信息查询方法。
《慈善法》规定,个人为解决自己或家庭困难发布求助信息不属于慈善募捐,真实性由个人负责,不属于慈善法调整范围。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注意到,鉴于个人求助乱象较多,基本技术规范和基本管理规范里对此作了相应要求和引导。
      基本技术规范规定:公开募捐信息不应与商业筹款、网络互助、个人求助等其他信息混杂。
       基本管理规范规定:平台应明确告知用户及社会公众,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真实性由信息提供方负责。
       个人为解决自己或者家庭困难,提出发布求助信息时,平台应有序引导个人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对接,并加强审查甄别、设置救助上限、强化信息公开和使用反馈,做好风险防范提示和责任追溯。
      平台应平等、公正地对待公开募捐活动,建立统一、公平的信息发布机制,为全国范围内的慈善组织提供服务,不因慈善组织的地域或规模发生服务差异,不应拒绝服务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
       平台应对公开募捐信息进行合理排序和展示,并提供公平公正服务,不应有竞价排名行为。
平台应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至少每半年向社会公告一次平台运营情况,并接受社会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的慈善组织名录、发布的公开募捐活动数量、募捐财物金额、平台运营收支状况等。
      平台应记录、保存慈善组织在其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其中,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相关信息的保存期限为自该慈善组织通过其平台最后一次开展公开募捐之日起不少于2年;募捐记录等其他信息的保存期限为自公开募捐完成之日起不少于2年。
      平台宜开通在线募捐支付功能并提供技术保障,捐赠资金应直接进入慈善组织的银行账户或安全的第三方支付账户,不应截留或代为接受捐赠资金。第三方支付账户服务提供者应具有《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若发现慈善组织在开展公开募捐时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平台应及时向民政部门报告;若民政部门发现慈善组织在使用平台服务中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协助调查的,平台应依法予以配合。
       管理规范对平台的评价、监督、退出也作出了明确规定,1年内不达标或违规处理累计2次,或产生重大社会负面问题,或出现重大网络安全事故的,取消指定,2年之内不得重新申报,确保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实现公益慈善的良性循环。
       我国标准法规定,除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等领域的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外,其余为推荐性标准;标准可在行业标准基础上上升为国家标准。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面对不断推陈出新的“互联网+公益”创新,把标准化理念和方法融入公益慈善尤其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管理过程,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筑社会治理新模式的重要探索实践。
       据介绍,标准关键在于使用,民政部门今后将依照这两项行业标准指导和规范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管理,并根据互联网治理的时代创新适时进行修订,条件成熟时,将向国家标准委申报转为国家标准。